(五)积极承办国内国际体育大赛,进一步增进体育交流合作
继续抓好中日韩三都市体育交流、校园足球国际交流、象棋及围棋国际交流等活动;积极做好将西安做为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永久性起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利用国家新一轮推动西部大开发和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有利时机,加强“关中-天水经济区”和西部城市的体育交流活动,凭借古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优势,搭建交流平台,推动西安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内外城市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西安的影响力,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六)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对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在财政、金融、税收、价格和土地使用等方面予以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发展功能性、公益性强、群众喜爱的健身休闲项目,扩大体育消费比重,满足市民多元化健身消费需求;全面打造以体育服务业、体育会展业、体育制造业、体育商品流通业为重点的体育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快体彩事业发展,积极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的发展规律,健全发行销售机制,按照 “合理布局、加强乡镇、整合城区、强化专营、树立形象”的基本要求,提高销售网点的覆盖率。到2015年,力争年销售量保持在5亿元以上,销售终端机市场占有率达到45%左右。
(七)严格实行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
依法确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的准入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范。施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切实推行各项体育类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快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在全市体育经营场所全面推行体育行业职业资质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到2015年,全市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认证率达到从业人员的50%以上。
(八)重视青少年体育运动,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努力为青少年体育锻炼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教育工作开展督查评估时,要将学校体育工作包括在内。学校应当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各种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鼓励开展阳光体育、游泳培训和夏(冬)令营等体育活动,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园及户外体育活动,使每个学生至少喜爱和学会2项体育技能。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分析与研究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采取相应的干预性措施。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推进体教结合,优化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布局。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学校要向家长通报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方面的情况,对家长提出关于学生体育发展方面的要求,督促和激励家长支持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每年6月1日,全市公共体育场馆都要有计划地向中小学生实行免费开放,文化馆、少年宫和其它校外教育机构要为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