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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信委交通与物流处关于做好物流企业定性调查的通知

江苏省经信委交通与物流处关于做好物流企业定性调查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南京市商务局:

  “十一五”时期,随着国民经济较快发展和产业政策有力推动,我国物流业得到快速发展,在宏观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增强,物流统计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机遇期,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性产业,通过物流企业定性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物流运行景气指数,客观、准确、及时把握物流业发展运行态势,对于加强改善宏观调控,推动物流业科学发展,提升物流统计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关于开展物流企业定性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请你们做好物流运行景气指数定性调查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调查和编制工作由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组织,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物流信息中心承担。

  二、各市经信委(南京市商务局)负责本地区物流企业定性调查的组织工作,请通知并督促被调查企业认真填报调查表(企业名单和调查表见附件)。

  三、填报要求。企业定性调查表每月填报一次,填表人为物流企业负责运营的负责人,调查内容的时段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报送时间为每月26日至28日,被调查企业要按时间要求及时填报。

  四、填报方式。填报采取网上直报方式。请登陆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网(http://www.clic.org.cn),点击“统计直报”板块的“物流运行景气调查”栏目。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咨询。

  五、各市经信委(南京市商务局)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被调查企业名单,如有调整,请将调整后的名单报送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邮编:100834。

  联系人:孟圆、李婧;电话(010)68391226、68391328、68586265(传真);电子邮箱:tj@clic.org.cn。

  江苏现代物流协会 浦春鸣,电话(025)83405529;

  电子邮箱wltj06@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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