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
1.制定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计划。各县区统计局每年都要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
2.编写统计普法辅导材料。市统计局将根据河南省统计局普法辅导材料,编写统计“六五”普法补充材料。
3.做好统计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各县区统计局要根据普法任务的需要,在本单位配备至少一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市统计局将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2012年11月底前,市统计局要完成各县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
4.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和需求,结合统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5.做好
统计法普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洛阳市统计局将按照河南省统计局的要求,在2013年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督导检查,查找不足,改进提高,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同时,认真准备迎接河南省统计局的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市统计局将根据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对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评选、表彰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统计局要把实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作为“十二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要积极争取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的支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的合力。
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推动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手段创新。建立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统计“六五”普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普法工作深入进行。
3.强化保障措施。要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提供必要的宣传设备。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努力形成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六五”统计普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