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1―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洛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1-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洛市统〔2011〕76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洛阳高新区统计局,伊滨区,龙门管委会,局属各单位:
  现将《洛阳市2011-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洛阳市2011-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统计发展和改革的关键时期。持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加快建设“四大工程”、“两个体系”,奋力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做好2011-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称统计“六五”普法),根据省统计局《河南省2011-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统计“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围绕“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的目标任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提高统计系统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为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六五”普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三个提高”,服务“四大工程”、“两个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统计科学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统计调查对象结合起来,在宣传中服务,在服务中普法,维护好、实现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普治并重,共同推进。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形势和普法工作的新特点,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拓展领域,切实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