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本级每年设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标准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每届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20项。
(二)企业当年专利授权总量在全省排名前六位的给予补助: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4万元、第三名3万元、第四名2万元、第五至六名各1万元。
(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当年专利授权总量排名前三位的分别给予补助:第一名6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4万元。
(四)对当年在专利资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州)给予适当补助。
第九条 监督与管理
(一)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建立专利资助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专利资助工作。
(二)各级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做好本地区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骗取专利资助资金,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将对资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责任追究
受资助的专利权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凡提供虚假资料或相同项目重复申请者,一经发现,资助经费全额追回,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资助申请。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试行)》(湘知〔2007〕3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湖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
2.湖南省专利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细则
附件1
湖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
编 号:
专 利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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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利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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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 权 公 告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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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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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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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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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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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个人)
银行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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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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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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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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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 职 务 发 明
| 非 职 务 发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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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大写)
小写(¥ 元)
| 金额: 元(大写)
小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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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签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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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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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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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部分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栏与申请人签章栏及单位银行开户名应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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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部
门
意
见
| 经审核,该专利资助申请符合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知识产权局颁布的《湖南省专利资助办法》规定,同意给予资助费:
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经 办 人: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领
导
审
批
意
见
|
审批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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