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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价公〔2011〕4号)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做好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工作,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市物价局研究决定于第四季度在全市物价系统广泛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郑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使广大市民了解价格政策,促进服务企业的价格诚信,疏导价格矛盾,畅通价格投诉渠道,维护社区稳定和谐。
  二、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主要内容
  (一)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围绕社区群众关心的物业服务收费、教育收费、水、电、燃气、暖气等价格与收费问题,采取设立咨询台、价格与收费公示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并辅之以各种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把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送到社区群众手中。
  (二)认真开展各种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落实社区内经营者和收费单位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让社区居民了解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服务收费以及相关行业性收费和价格政策
  (三)畅通价格投诉渠道。在社区内设立价格举报箱,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受理部门和举报程序,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在社区内组织开展宣传、咨询、现场受理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方便社区居民进行价格咨询和投诉,促使我市的各项收费更加公平、透明。
  (四)建立社区价格监督服务网络。聘请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在城市社区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站。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服务工作联系、管理等制度,与社区保持密切联系。
  三、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时间安排及活动形式
  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阶段(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动员会,学习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价格政策,引导系统人员充分认清“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性。通过全体参与、主动参与,把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广大市民对价格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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