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驻郑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豫人社劳资〔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通知》精神,我市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现予以发布。
(一)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6%;
(二)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市内各类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企业要按照省厅文件的实施要求,认真落实工资增长指导线。企业尤其是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制定的增资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