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关于举办北京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培训班的通知
在京注册的民营艺术表演团体: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学习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推动首都舞台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北京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的发展,北京市文化局定于2011年12月12-14日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举办民营艺术表演团体负责人培训。
此次培训拟从在京注册的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中,选出100家团体作为首批培训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1年12月12日17:00报到;13日、14日全天培训。
二、培训地点: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路线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请接到培训通知的各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主要负责人1名参会,按要求回执,不得请假或缺席。
2、请参会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附2寸电子照片于12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px0003@126.com。
3、培训费、食宿费由北京市文化局承担。
4、请参会人员持本通知于2011年12月12日17:00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四号楼大厅报到。
北京市文化局演出艺术发展处联系人:郭竹青、赵瑞苹
电 话:82210755、82210762
手 机:13701077884、13466794505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人:王崎
电 话:69268489
手 机:13552279530
传 真:69268489
附件:
1、北京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培训安排
2、北京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培训班报名表
3、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路线参考
北京市文化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北京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培训安排
日期
| 时间
| 培训内容
| 拟请主讲人
|
12日周一
| 17:00
| 报到
|
18:00
| 晚餐
|
13日周二
| 9:00-10:00
| 开班动员
|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鲁炜
|
10:15-11:30
| 文化部讲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 文化部艺术司司长董伟
|
午 餐
|
14:00-15:30
| 推动首都文艺舞台繁荣发展
| 市文化局局长肖培
|
15:45-17:00
| 营业性演出运作中需要重点注意的环及问题
| 市文化局巡视员叶重辉
|
晚 餐
|
14日周三
| 9:00-10:30
| 如何把握艺术创作的多样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之间的关系
| 市文化局巡视员吴然
|
10:45-11:30
| 促进艺术生产创作的政策
| 市文化局副局长吕先富
|
午 餐
|
14:00-15:00
| 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分组讨论
|
|
15:00-15:30
| 培训总结
| 市文化局巡视员吴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