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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关于公布第二批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京政农函〔2011〕84号)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和本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总体安排,根据《关于2011年培育创建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农发〔2011〕4号),在各区县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和市相关部门联合审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花露蝴蝶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第二批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予公布。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在引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特别是在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大对示范社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集成政策、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标准化等建设项目。要以示范社为载体,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认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金互助合作、农超对接等工作。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支持。

  各区县农委、经管站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要全面加强示范社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示范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2010年评定的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单位已经被评为“第二批市级示范社”的,撤销原示范社建设单位称号并收回已颁发的牌匾;其余的示范社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参与创建市级示范社活动。市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社建设单位的监测,对市级示范社及示范社建设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共50家)

  门头沟:(5家)
  1.北京花露蝴蝶养殖专业合作社
  2.北京绿纯金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
  3.北京天河水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4.北京百安园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5.北京太子墓村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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