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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2011―2015年创建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五)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结合“简政强镇”、“富县强镇”和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室、文化小广场。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进村入户、“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农村“十里文化圈”。切实加强镇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乡村。各县区要以建设“六好”(党建好、自治好、管理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农村社区为载体,加快村镇两级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义务教育、培训就业、文化娱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为农民提高生活质量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联席会议负责,日常工作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负责。其中,名镇建设工作以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为主,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以市委农办(市农业局)为主,市相关部门配合。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实施村镇的道路、水利、供水、住房建设、污水治理、垃圾收集、社区服务、文体设施等项目建设,共同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从2011年起,市级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县区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县区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与扶贫“双到”、村镇规划建设改造试点、创建文明村、卫生村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各地要按照“双方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动员引导更多的工商企业捐助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回报家乡,回报社会。
  (三)检查监督,统筹推进。县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实现目标”要求,做好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镇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让群众共同参与各项规划建设。市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每年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切实加大对各地乡村建设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创建的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广泛推介名镇名村示范村,提高镇村知名度。广泛动员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外出干部、热心乡贤等社会各界人士捐资捐物,关心支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形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
  河源市2011-2015年创建名镇名村示范村规划安排表

创建名称

年度

小计/个

县区分布情况

名镇

(11个)

2011年

2

龙川县佗城镇、紫金县苏区镇

2012年

2

源城区埔前镇、东源县义合镇

2013年

2

和平县热水镇、连平县忠信镇

2014年

3

东源县新港镇、紫金县九和镇、连平县陂头镇

2015年

2

和平县林寨镇、龙川县麻布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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