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源城中心市场升级改造期间设置临时经营场所的通告
为确保源城中心市场升级改造期间能够尽量满足市民工作生活和正常消费需求,市政府决定在该市场周边和长塘路南边路段设置临时经营场所,供市场内现有固定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1年9月28日至12月底对源城中心市场一、二、三层进行升级改造,2012年1月1日前全部投入使用。
二、临时摊位设置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场周边和长塘路南边路段核定经营范围及地点,遵循规行划市的原则,确定临时摊位数量,按照场内现有固定经营者数量的一定比例安排摊位。
三、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必须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经营秩序,保持经营场地的卫生,杜绝脏、乱、差现象,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除上述核定临时经营场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设摊,乱摆乱卖,占路、占道经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五、市市场物业管理处必须加强对临时摊位管理,市、区工商、城管、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此期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强化对市场经营户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占道乱摆乱卖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和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摆卖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好公共道路交通秩序,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