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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山人行浮桥安全管理和拆装调度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山人行浮桥安全管理和拆装调度工作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1〕59号)


梅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山人行浮桥安全管理和拆装调度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反映。电话:2218408。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山人行浮桥安全
管理和拆装调度工作的通知

  东山人行浮桥(以下称浮桥)是连接东山教育基地与梅江南堤的观光人行桥。浮桥建成后,改善了梅城人居环境,方便了城区群众出行,已成为梅州城区的重要旅游景点。浮桥投入运行以来,经历了多次洪水考验,但由于我市地处山区,梅江洪水形成快、预测难,浮桥的部分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存在一定的防洪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做好浮桥的安全管理,确保浮桥的防洪安全,现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浮桥的安全运行

  2008年6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转发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明确部门职责确保东山人行浮桥安全运行的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08〕39号),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浮桥安全运行。

  二、加强浮桥的拆装调度,确保浮桥防洪安全

  我市汛期长,灾害性天气多,市三防指挥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省水文局梅州分局、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等单位在汛期要加强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和梅江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雨水情信息,及时进行会商分析,适时拆除浮桥,确保浮桥防洪安全。

  浮桥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加强浮桥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浮桥的防洪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浮桥拆除准备,完善浮桥的安全设施,遇洪水或其他突发事件能快速拆除浮桥。

  (一)浮桥临时拆除的条件。

  根据浮桥设计资料、浮桥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当河流最大表面流速大于2.5立方米/秒或水位达到76.5米时,浮桥不能使用,必须及时将浮桥撤收系泊(省水文局梅州分局编制的《梅州市亲水公园人行浮桥防洪评价报告》分析:梅江遇5年一遇洪水,浮桥断面处水位77.18 米、平均流速1.44 立方米/秒)。考虑到梅江洪水形成快、预见期短、上涨快、预测难等特点,需提前拆除浮桥。当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应临时拆除浮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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