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2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计划的通知

  (三)2012年拟开展的不在批准保留项目内的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由主办部门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2012年省直各部门拟开展的面向各地各部门或者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均应列入申报范围(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除外),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二)除因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可单独申报外,各部门原则上只允许申报一项表彰计划。各市各部门请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到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常工作由省公务员局承担)。逾期不报的,视为本年度无表彰奖励项目。

  (三)各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严格奖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对表彰奖励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或者超出批准内容开展活动,以开展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及滥发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李 键

  联系电话:0531-86910207   传真:0531-86910653

  联系地址:济南市公和街9号 邮编:250001

  附件:1.2012年度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计划表

  2.2012年度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2012年度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计划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电话 :

序号

项目名称

主办及协办

单   位

表彰奖励范围

奖励比例

上次开

展时间

表彰层次

及时间

经费来源(万元)

备注

参与集体数量

表彰集体数量

参与

人数

表彰

人数

财政

自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