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实施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豫科〔2011〕173号)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信局(委)、环保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为实现全省“十二五”时期的节能减排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共同组织实施“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为主题,围绕火电、建材、有色、钢铁、煤炭、化工、造纸、皮革(皮毛)等八个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和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的科技需求,坚持开发、节约并重原则,集成各类科技资源,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为实现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2011年到2015年,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工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新能源开发应用、工业及生活废水治理等关键技术领域,重点攻克50项节能减排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广50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培育100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以企业为主体建设3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体系,节能减排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培育管理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厅牵头,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培育管理工作。示范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等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省科学技术厅统一受理、组织评审,经五主办部门审核批准后,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证书、标牌。对示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网络化配置科技资源,对示范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组织示范企业实施一批节能减排方面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与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到示范企业服务,并帮助示范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