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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4)建立社会保障待遇与物价上涨联动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升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医药费、生活护理费、抚恤金标准。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机制。加快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保险卡制度。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社会救助事业与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政策,实施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市房管局牵头)
  2.提高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1)制定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推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整合人口信息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2)完善以老年人、孤儿、残疾人为主的补缺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适度普惠性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完成县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市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编制并实施《成都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成都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建立健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妇联牵头)
  (4)改善残疾人教育、康复、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市残联牵头)

  3.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1)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构建信息化、规范化的全民健康管理体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完善双向转诊等制度。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卫生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及卫生人才等体系建设,实施健康城市计划,强化对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疾病、职业病的防治。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公立医院改革等重点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化和均等化。(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和乡镇都有公共体育活动场地设施,促进体育设施面向全社会开放;大力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实施体育事业发展繁荣工程。(市体育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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