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形态。
(1)深化完善全域成都规划。(市规划局牵头)
(2)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建设,打造北新干道示范线等11条示范线,新津县等4个整县推进示范县建设,龙泉驿区同安镇等24个整镇推进示范镇(乡、街道)建设。[市委统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农委等部门,有关区(市)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显山亮水”工程和“田园永续”工程。(市建委、市交委、市国土局、市旅游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1)推进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建设,综合城镇化水平达到60%。积极推进市域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建成由1个特大城市、14个新城、34个重点镇、150余个一般镇、2000多个新型社区构成的市域城镇体系。[市建委、市规划局等部门,有关区(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市委统筹委、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形成市、区(市)县、街道相互衔接,合理分工,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框架;深化“数字城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全域成都全覆盖。(市城管局牵头)
(4)加快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障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规划、房屋土地、环保、市政、绿化、水务、气象等城市管理信息深度开发和共享交换。着力推进防灾应急、交通管理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市经信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城市基础测绘和管理工作,完善全市统一的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平台。(市规划局牵头)
(6)优化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和建设管理,逐步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加快发展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改善交通出行结构。(市交委牵头)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全面完成乡村容貌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率达到80%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率达到100%。(市城管局牵头)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建成省级示范片14个、市级示范片20个、县级示范片30个。[市农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区(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千村清洁示范工程、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机专业合作联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市农委牵头)
4.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市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重点交通建设工程、绿道系统及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程、中心城区路网密度提升工程。(市交委、市建委、市地铁建设工程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城乡一体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智能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达到国内领先。(市经信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城乡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实施四大新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垃圾污水处理工程、水电气管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市政基础及配套工程。(市建委、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房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政府应急办、成都电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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