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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管养年活动是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公路的整体服务功能的重大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一定要把开展好管养年活动作为“十二五”期间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工作内容、具体目标、考核评价标准;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及早动手,迅速掀起管养年活动的高潮。
  (二)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本着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厅公路管理局代表省厅负责对管养年活动进行行业指导,按照部、省管理养护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和明确的管理养护目标组织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扎实开展管养年活动,监督管理养护工作措施的落实,考核评价管理养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推广管理养护经验,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报告我省管理养护年活动开展情况;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省厅管养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好管养年活动,并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定期考核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各项管理养护目标的具体落实单位,要把管养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省、省辖市明确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制定本县(市、区)落实方案并具体组织抓好落实。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好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指导乡(镇)做好管养年活动的相关工作。
  (三)强化措施,完善制度
  1.推行管养工作信息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档案,全面掌握所辖农村公路技术状况,依据年度筹集的养护资金,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2.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省级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市级巡查每年不少于4次,县、乡两级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其中,省级巡查实行抽查,对抽查到的县(市、区),巡查道路比例不少于该县(市、区)县乡公路的20%,村道的5%,市、县两级巡查比例按照不低于省级巡查比例的原则自行确定。巡查中发现问题的由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以单位和个人为责任人的考核体系,加强对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奖罚体系挂钩。对养护及时、路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不力、路况不佳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监督考核机制推动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养护质量的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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