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涉及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质检、航务海事以及综合执法等门类,执法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调整规范的纵横交错的经济、行政、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因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各地、各单位一要分级分类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讲座辅导与集中研讨交流相结合,学习法条与分析典型案例相结合、开展技能比武与指导执法细节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开展执法骨干培训,采取与高校联合办班和参加部西培等方式,“六五”普法期间要培养50名“执法业务骨干”、100名“优秀基层执法标兵”,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效用;三要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部《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切实做好一年一度的执法评议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四要切实开展以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形象建设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5、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要健全全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二要切实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三要进一步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四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省厅拟于2012年、2014年的“12.4”法制宣传日前后举办全省范围的交通运输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提高全社会交通运输法律知识的普及率、知晓率,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6月至10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于2011年11月31日前将规划报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5年6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并于每年元月20日前要将本地、本单位上一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及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报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