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紧紧围绕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主题,立足促进交通运输经济发展和稳定,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实际特点,广泛开展广大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进港站、进车船活动,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重点: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交通运输系统的公务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
(二)具体要求
1、加强法律学习的相关制度建设。根据“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各地、各单位要在认真分析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等制度和办法,为切实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供制度保证。
2、加强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要提高认识,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把
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和要求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立在
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交通运输的意识和能力;二要坚持做到“三个一”,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半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一次、每年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不少于一次,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三要通过努力,在2013年即“六五”普法中期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和年度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3、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结合交通运输系统政府部门“公权力集中、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要制定本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二要在全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四个一”学法活动,即:每年学一部新法律,每季度参加一次法律培训、每半年参加一次法律考试、写一篇法律学习心得,重点学习与正确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素养和能力;三要建立并落实公务员学法考核制度,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作为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