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1年工伤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人社办发〔2011〕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更好的安排部署我区2011年工伤保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2011年工伤保险工作要点》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制定了《自治区2011年工伤保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自治区2011年工伤保险工作要点
2011年是《
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贯彻实施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第一年。我区工伤保险工作将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实施《
社会保险法》和《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为中心,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工伤保险事业的新发展。
一、切实做好《
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做好《
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两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遵法守法意识,并适时就贯彻实施工作,召开全区视频会议;二是4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宣传活动,编印宣传材料;三是尽快开展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活动,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