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豫交安监〔2011〕3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开展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1〕432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发展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体制机制,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各类事故明显下降,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1年底前完成全省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标准、实施办法的制定,并选择企业做试点;2012年在总结试点考核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考核范围,重点考核道路运输客运企业、二级以上客运站、道路运输危险品企业和重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企业、水路运输企业;自2013年开始考核所有交通运输企业。
三、考核范围
全省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企业。中央驻豫交通运输企业除外。
四、组织实施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应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标准》,见附件)的要求,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各单位应在《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特点,细化和补充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