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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沿黄河的开封县、兰考县和金明区要集中力量对滩区窑厂重点排查,做到全面排查、一窑不漏,彻底整治到位,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三、明确职责,依法依规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全市以各县、区为责任单位,组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民政、住建、国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联动,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对“黑职介”非法职业介绍和“小砖瓦窑厂”、“小作坊”非法用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公安部门要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拐骗和拘禁劳动者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把专项行动与开展“打四黑、除四害”活动相结合,抓紧抓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加紧审讯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查清并斩断“黑职介”、“黑劳工”输送链问题。工商部门要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民政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要做好护送返乡工作或通知其家属、单位接回,对确实无家可归的要妥善安置。残联要做好残疾人认定等工作。工会组织要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监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对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市国土局要对我市滩区窑厂进行专题摸排,进一步加强监管;市住建局要对建筑工地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联合执法检查组要分区分片,充分发挥和依靠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企业、乡村企业和城乡建筑工地等劳动场所进行认真排查。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受害人提供一切可能的救助,做好医疗救治、工资兑现、经济补偿、护送返乡等工作,保证每位受害人得到妥善安置。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综合治理,着力强化劳动用工监管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劳动用工监管制度,建立劳动用工监管长效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要建立劳动用工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执法效能。要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对“四小企业”的日常监管;落实农民工维权告知制度,畅通农民工救济渠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快速反应处置能力。通过综合治理,形成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完善的劳动用工监管体系,切实使劳动者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社会得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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