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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要紧紧围绕建设目标,加强规划设计,统一部署安排,确保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积极稳妥推进。

  (一)围绕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人口基础信息库是一个以人口信息汇聚为主线,将各种不同的数据结构、业务需求进行归并整合的系统工程。系统建设思路是: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发展要求,参照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标准,以摸清掌握人口底数、结构和变动情况为核心,以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照片六项户籍人口基本信息为基础,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现有数据库和系统资源,组织开展本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和建设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全市人口基础信息的集中、统一与规范管理,为科学决策构建可靠的基础平台。

  (二)围绕业务需求导向,进一步明晰工作重点。在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上,坚持需求主导,紧紧围绕建设目标,重点放在对已有的基础性人口信息资源进行标准化改造和信息集成等工作,形成初步的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库,建立初步的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建立人口管理相关业务、技术的标准规范体系,推行市各有关部门关于地址、门牌号码的规范化使用;建设人口基础信息交换服务系统,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应用,在形成与公安、人口计生、卫生、人社、民政、税务、教育、住建、统计等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校验和交换共享的基础上,逐步发展社会需求迫切、应用面广、潜在应用效益显著的其他应用系统,满足社会对基础性政务信息的需求。

  (三)围绕数据安全保障,进一步明确分级管理。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部门、单位、个人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实现信息库功效最大化的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要求,制定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的标准要求,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和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查询,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

  三、拓展信息应用,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效能

  要把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作为优化人口管理、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转化建设成果,拓展社会应用,大力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着力实现基本应用服务。人口基础信息库主要实现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其他单位的服务。政府部门:利用人口基础信息中的个体信息和统计信息辅助行政管理;企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了解准确的人口基础信息,以便减少信用欺诈、防范经营风险,并可利用人口信息为投资分析、经营统计提供决策依据,避免盲目投资;公民个人:满足公民个人在各项社会事务、经济活动中的身份确认以及信用信息等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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