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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政发[2011]2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污染减排的部署,坚决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在五年的减排攻坚战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市政府决定授予江宁区人民政府等20家单位、罗昌锋等45名同志为“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经验和做法,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全市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20家:

  江宁区人民政府

  高淳县人民政府

  市经信委

  市住建委

  市环保局

  市城管局

  市城建集团

  华能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南京发电厂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

  城北污水处理厂

  城东污水处理厂

  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先进个人45名:

  曹重霄 雨花台区环保局

  侯 筠 栖霞区环保局

  管永麟 江宁区环保局

  王志林 浦口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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