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政发[2011]2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污染减排的部署,坚决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在五年的减排攻坚战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市政府决定授予江宁区人民政府等20家单位、罗昌锋等45名同志为“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经验和做法,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全市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20家:
江宁区人民政府
高淳县人民政府
市经信委
市住建委
市环保局
市城管局
市城建集团
华能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南京发电厂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
城北污水处理厂
城东污水处理厂
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先进个人45名:
曹重霄 雨花台区环保局
侯 筠 栖霞区环保局
管永麟 江宁区环保局
王志林 浦口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