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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开封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开封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汴政文[201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提高我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文物资源合理利用,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开封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陈国桢 副市长
  副主任:李合耕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志超 市文物公园局局长
  委 员:肖文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魏继跃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邵运芳 市宗教局副局长
  蔡永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亚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晓燕 市财政局副局长
  薛 冬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斌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 泗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铜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连方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崔鼎新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玉虎 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新建 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顺安 市文物公园局副局长
  刘春迎 市文物公园局副局长
  柳玉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 冕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曹学礼 市档案局副局长
  杨 岩 兰考县县委宣传部部长
  乔建华 开封县政府副县长
  刘述荣 杞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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