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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通告2011年第5号——关于发布实施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相关技术要求的通告

管理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以及投放、收集和运输的管理要求,适用于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
  2 基本要求
 
 2.1 收集运输企业要求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符合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废弃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2.2 设备、设施要求
  2.2.1 一般要求
  2.2.1.1企业有责任选用新设备、新工艺和新设施,不断更新设备、工艺和设施,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设施,以适应北京市不断发展的需要。
  2.2.1.2 企业应对正在使用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和设备建立必要的检测和淘汰制度,对影响市容、市貌、无法保证不遗洒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和设备应予淘汰。
  2.2.1.3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应办理准运证。
  2.2.1.4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收集运输车应符合《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通用技术要求(试行)》及《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通用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
  2.2.2 管理要求
  2.2.2.1 企业应建立设备、车辆台账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型号、购置时间、主要部件、易损件、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工作情况、保养和维修情况等。
  2.2.2.2 企业应建立设备、车辆运行记录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能耗、开始和停止工作时间、故障情况等。
  2.2.2.3 企业应建立设备、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和故障排除制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任务。
  2.3 信息要求
  2.3.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的记录、备份、报送等项工作(《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单》附后)。
  2.3.2 企业对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和迟报或伪造篡改。
  2.3.3 企业应建立“运行工作日志”制度,日志内容主要包括: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设备维修保养、设备运行状况等。
  2.3.4 企业应按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情况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作业量、工艺、设备、人员和成本等。
  3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
  3.1 餐厨废弃油脂应密闭收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3.2 收集人员应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记录。
  3.3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周围应整洁,无明显异味。
  3.4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车应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收集,不得甩点,到达收集点时应有明显声响作为提示。
  4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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