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通告
(2011年第5号)
关于发布实施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相关技术要求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7号)精神,加快建立集中、统一、规范、有序的餐厨废弃油脂专业化收运和资源化处理体系,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餐厨废弃油脂标志》、《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通用技术要求(试行)》、《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通用技术要求(试行)》及《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规范(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1.餐厨废弃油脂标志(略)
2.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通用技术要求(试行)
3.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通用技术要求(试行)
4.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规范(试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2:
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通用技术要求
(试行)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的结构、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2 结构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结构应包括桶盖、桶身及提手。桶盖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提手应与桶身为一整体,其位置应便于收集桶搬运。
图1: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结构示意图(图略)
3 技术要求
3.1材料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材料为高密度聚乙烯或聚丙烯。
3.2外观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盖、桶身、提手均应为白色,色泽应均匀,表面光滑平整,不应有波纹、划痕、墨点、杂质、气泡和裂纹。
3.3容积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身额定容积应为20L、50L,实际容积与额定容积之间偏差应在0~10%的正偏差内。
3.4外形及尺寸
3.4.1外形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外形应为圆柱体或长方体,可具有椎度、弧度及倒角。
3.4.2尺寸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身基本尺寸见图2,并应符合表1及表2的规定,
图2: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桶身基本尺寸(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