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封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汴政办文[20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10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开封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通知如下:
召 集人:周海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王亚甫 市国资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