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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
(张政发〔2011〕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县质量振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强化质量责任,优化质量环境,提高质量水平,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1〕69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全县质量振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等机遇,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和产业优化升级,坚持“以质取胜”,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提升产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1.产品质量。全县重点产品质量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关系健康安全的产品全部纳入生产许可或国家强制认证,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争创10个市级名牌产品,3个省级名牌产品,1个国家级名牌产品,3个甘肃省著名商标,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牌产品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2.工程质量。全县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它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争创省建筑工程“飞天奖”优质工程1项以上。所有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省“飞天奖”优质工程1项。公路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75%以上,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2%,供水普及率达到90%,燃气普及率达到85%,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 1平方米,城市绿化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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