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审计检查和教育审计调查的通知
(汕市教审〔2011〕2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审计工作检查的部署,为切实建立健全教育审计机构和审计队伍,加强对教育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迎接省教育厅10月中下旬对我市教育审计工作的检查,市教育局定于9月26日至30日和10月9日至10日,对各区县开展教育审计检查和教育专项资金运作情况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及形式
依照省教育厅要求,我市本次教育审计检查的范围是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2009年以来教育审计工作开展的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贯彻落实汕头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情况;
(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对审计工作履行领导职责的情况;
(三)审计工作开展的情况;
(四)审计机构队伍建设的情况;
(五)审计的工作条件状况;
(六)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本地区开展审计工作的情况。
请各区县教育局认真填好《汕头市教育行政部门2009年至2011年教育审计工作检查评分表》,并将相关教育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接受审计检查时送交检查组。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后还将查核相关佐证材料,并跟踪区县教育局属下有关学校(每区县抽查中小学校2至3所)。
二、审计调查的范围和内容及形式
(一)开展对2010-2011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农村、城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一补”(困难学生的生活补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等教育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每区县抽查中小学校2至3所,所到学校与审计检查学校相同)。
(二)请各区县教育局认真填好《2010至2011学年度省、市拨付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表》,并将相关教育专项资金运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接受审计调查时送交检查组。各区县教育局及属下有关学校,要认真做好接受审计调查的相关准备工作,提供2010至2011学年度的账簿、凭证、财务报表等,并提供审计调查场地。
三、审计检查和审计调查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