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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在杭州市举办2010年新疆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附件1
  2010年杭州新疆知识产权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名称              名额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3
  塔城地区               1
  阿勒泰地区              2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1
  昌吉回族自治州            3
  吐鲁番地区              2
  哈密地区               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
  阿克苏地区              3
  喀什地区               2
  和田地区               8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1
  乌鲁木齐市              3
  克拉玛依市              2
  石河子市               1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4
  合计                 40

  附件2
  2010年新疆知识产权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职 称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办公电话

 

手 机 号

 

传  真

 

到站情况

到达日期:  月  日

火车

班次:

飞机

航班:

备  注

1.请将此表于2010年9月22日前传真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传真:0991-6123918。

2. 请用正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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