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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北京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北京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京教函〔2011〕710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及市教委《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充分发挥北京高等教育教材建设工作信息平台作用,市教委决定依托北京高等教育教材建设工作信息平台,建立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信息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信息员制度是北京高等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信息员制度, 逐步形成市教委和北京各高等学校进行教材建设管理、教师编写和选用高质量教材、学生查找和选用教材工作的信息平台,及时客观地反映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与教材使用现状,促进优秀教材的选用和信息交流,为提高高等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更大作用。
  二、信息员职责
  (一)保持与北京高等教育教材建设工作信息平台及各高等学校的交流与沟通,全面了解并及时反映本校教材建设工作最新动态。
  (二)认真维护本校信息窗口,及时更新本校教材工作信息。主要包括:
  1.本校教材工作各级管理机构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
  2.了解并传达各级主管部门有关教材建设精神和工作要求;
  3.国家级精品教材及规划教材和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包括精品教材和立项教材)以及校级教材建设(包括校级立项教材、资助出版教材和校级优秀教材)的建设和选用情况;
  4.教材研究(包括本校教材管理人员论文及教师教材研究论文)。
  三、信息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邪教及反动社团背景。
  (二)掌握教育部、北京市教材建设的相关政策,熟悉学校教材建设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协调能力。一般应在学校承担教材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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