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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1-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2.19亿元,新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43.95万人。

  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0.24亿元,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2个专项县以及面上农田水利建设。

  5.防洪工程。项目总投资0.65亿元。

  6.大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0.49亿元,完成3处大型灌区、1处中型灌区建设任务。

  8.灾毁水利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0.027亿元。

  9.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总投资0.1亿元。

  10.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0.016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2平方公里。

  (二)自治区冬修新增资金项目

  自治区《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桂发〔2011〕22号)明确今冬明春自治区新增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0.5亿元,总投资2.5亿元。建设重点是末级渠系连片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具体项目待自治区下达投资计划以后再另文下达。

  (三)地方面上冬修水利建设项目

  今冬明春各县市区地方面上水利建设计划总投资1.1亿元(包括整合其他涉农部门投入水利项目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末级渠系和“五小”水利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水库(塘坝)维修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工程、机电泵站维修、渠道清淤等。

  三、实施要求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今冬明春要在全区开展水利建设大会战,突出抓好水利资金投入,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加快建设和加强管理并举,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人饮安全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具体要做到“三个创新”、“三个结合”,认真谋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取得明显实效。

  “三个创新”:

  一是组织模式有创新。围绕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引导和组织农民筹资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小型水利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和社会力量协同治水兴水的合力。

  二是投资模式有创新。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度,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及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安排不少于15%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资金,并积极整合各涉农部门资金,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形式投入水利建设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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