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贵港市“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贵港市“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11年贵港市“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消防宣传工作,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全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强化人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和火场逃生技能,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市人民政府决定从11月9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有效开展此次“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市实际,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目标,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祝特林担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党福尤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黎烽支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全市“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三、活动时间及主题
活动时间:本次活动从11月9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其中11月9日为消防宣传日。
活动主题: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四、活动内容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消防法律法规为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政府、社会和消防部门“三位一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要动员社会各界和各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具体活动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