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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贵港市防震减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七、“十二·五”期间,贵港市防震减灾“十二·五”重点推进项目表(见附件)

八、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制定并实施防震减灾规划

  市和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地震安全形势,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拓宽经费投入渠道

  在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的基础上,拓宽防震减灾奖金的投入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经费投入,形成防震减灾事业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入的新局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健全完善抗震救灾资金应急拨付机制,努力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

  (三)落实防震减灾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四)强化防震减灾绩效考核机制

  防震减灾绩效考核已经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要做好每年的考核指标的数据采集工作,量化、细化指标。要严格绩效考核纪律,防止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不良行为。要正确地运用好防震减灾绩效考核结果,总结防震减灾工作的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合力。

  (五)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市和县(市、区)政府及其各个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的职能职责,强化对防震减灾责任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防震减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作用,每年通过年度工作会议确定当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自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为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全市地震系统要在政府领导下,全面履行《防震减灾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实现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贵港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
  贵港市防震减灾“十二·五”重点推进项目表

  单位名称:贵港市地震局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

年限

建设

性质

资金来源

投资

估算

建设单位

备注

1

贵港地震背景场观测网络建设

测震台站

新建2个,即桂平数字地震遥测台、覃塘区数字地震遥测台,各拟征地0.5亩。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100

市县地震局

 

前兆台站

配合自治区地震局开展深井观测台网建设,做好地下流体观测站改造;新建2个前兆台,即平南县地下流体监测站、覃塘区地下流体监测站,各拟征地0.5亩。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150

市县地震局

 

强震动台站

新建5个强震动台,即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强震动台,各拟征地0.5亩。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200

市县地震局

 

GPS观测站

新建5个GPS观测站,即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GPS观测站,各拟征地0.5亩。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200

市县地震局

 

群测群防观测点

新建10个点,即   等。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50

市县地震局

 

2

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

 

包括建设台站观测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系统、技术支持与保障系统等。新建1个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基准站、20个基本站。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280

市县地震局

 

3

贵港地震社会服务工程

 

包括城乡一体化地震专业基础数据库、震害防御信息综合分析系统、震害防御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农村民居健康基础资料档案数据库、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服务平台、地震安全农居工程资金投入机制、鼓励政策研究及国际合作、农村抗震民居设计施工图册编制;活动断层与学校基本数据库、学校抗震设防数据库建设、学校地震安全科普数据库、基于TCPIP的便携式视频学校演练指挥系统。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200

市县地震局

 

4

地震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市本级以及县(市、区)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至少一处。

2011-2013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560

市县地震局

 

地震灾害信息快速获取与处理技术系统建设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20

市县地震局

 

地震应急联运协同支撑平台建设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30

市县地震局

 

地震灾情联动基础数据库建设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20

市县地震局

 

5

国民防震减灾素质提升计划

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建立1 个市级、3个县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市级基地征地10亩,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县级基地征地5亩,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500

市县地震局

 

防震减灾科教网络平台建设

建立1个科普网络市级分平台、3个县级基层网络平台。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50

市县地震局

 

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建设新闻发布中心400平方米;新闻宣传服务系统;新闻信息发布系统。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80

市县地震局

 

科普精品创作

编辑或购买一系列科普读物、挂图、画册、影视音像制品、公益广告等。

2011-2015年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20

市县地震局

 

6

加强地震流动监测能力建设

贵港市流动台

采用数字地震流动观测设备和技术,利用遥测技术进行数据通讯,采用GPS定位技术和时间服务技术,使观测点位置精度和数据样本时间精度得到全面提高。购置一体化地震仪、CDMA路由器、笔记本电脑、蓄电池、太阳能电池板等3台套。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50

市县地震局

 

桂平市流动台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50

市县地震局

 

平南县流动台

2011-2015年

新建

自治区、市财政(或县区财政)

50

市县地震局

 

合计

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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