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进行最大限度地有效减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另一翼,是另一种发展方式;另一方面,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害与以前的情况相比较已不可同日而语。经济越发达,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呈指数形式增大。因此,经济越发展,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就越要加强,以防止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因地震而毁于一旦。这也是近几年来历次大地震给我们深刻的启示之一。
六、“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按国家和自治区对新形势下的防震减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需要完成下列任务。
(一)上新手段,促进地震监测工作上新水平
以建设科技监测为主,以能监测到辖区内1.0级以上地震为工作目标,努力提升我市的地震监测能力和水平。
1.科技监测上新水平
初步建立地震强震动台网、地震测震台网和地震前兆台网等,并建设好地震虚拟台网。所有子网合并成专业科技监测台网,并入国家和自治区地震局的专业监测台网,实现科技监测数据共享。
2.强化宏观地震监测
继续完善并发挥好现有的“三网一员”队伍和全市境内各宏观地震监测点的作用。建设相对专业、集中反映各类宏观地震异常现象的综合宏观地震监测基地。
3.建设流动地震监测台。
与专业科技监测台网相配套,建设合理的流动监测台,作为科技监测台网的有益补充。
4.保障现有速报系统正常运转。
充分发挥好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地震虚拟台网的作用,切实保障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虚拟台网的正常运转。
5.继续健全、完善地震速报系统建设。
力求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地震速报系统和震害快速评估速报系统,震后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准确报告地震三要素; 2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速报地震中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情况。
(二)出新措施,加大震害防御工作力度
搞好震害防御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根本途径之一,是防震减灾事业的一项核心工作。
1.继续完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规范、实施好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强化新建、改建、在建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对一般性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纳入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对重大项目和超高层建设(建筑)项目,应当全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使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2.开展市行政辖区内地质活动断层探测
查明地质活动断层走向和确切位置。对位于活动断层两侧各4公里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实施好加固处理或避让、搬迁,新建项目选址在此范围内的要重新研究,尽量避让,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害和潜在的危险。
3.继续抓好中小学校校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工作
对所有新建的中小学校校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应当高于本市地震基本烈度一档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对在建的和已建的中小学校校舍和人员密集场所工程项目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4.实施地震小区划工作
要推进全市地震小区划的工作,抓好区域内的所有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管理。 “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的地震小区划,并按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区划成果作为项目开发的前置基础资料,为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提供地震安全技术支撑。
5.继续抓好抗震设防技术服务工作
在所有新建的重大项目建设中,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抗震设防技术方面的资料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做好服务,当好参谋助手。同时,要积极做好为广大投资者和社会民众提供技术咨询,帮助他们提高对抗震设防要求的认识,增强他们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的自觉性。
6.完善震害防御动态数据库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新态势,震害防御数据库要做到适时更新,特别是水库、油库、化学品储备库、港口、河堤坝、变电站、通信和电视广播信号基站、重要工厂、矿区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库,为随时可能发生的地震提供地震应急与救援方面的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