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
(一)贵港市地质构造背景
1.地质构造背景。
贵港市地处桂东南,属华南地震区的东南沿海地震带,全市范围内除了一些潜在断层和次级活动断层外,主要受广西境内北西向活动性断裂带巴马--博白断裂带的影响。该断裂带集中了广西陆地3次6级以上地震,曾发生过6.8、5.8级地震。
据广西数字地震监测台网记录,2010年以来,贵港市区域内发生过两次小震,即1月29日06时17分18秒在我市覃塘区黄练镇附近(东经109.362度、北纬23.15度)的里氏2.1级地震、2月14日00时22分04秒在我市桂平蒙圩镇附近(东经109.982度、北纬23.36度)的里氏2.3级地震。
2.潜在的地震威胁。
至2010年10月中旬止,贵港市地震活动态势正常,仍维持较低地震活动水平。鉴于目前广西境内长达13年的时间未发生5级地震、平静时间远远超出了平均7年左右就发生一次5级地震的历史极限的特殊时段,贵港市地处桂东南,属粤桂琼交界地区,不排除受其它地区地震对本市的影响。
3.全球、全国和全区地震形势异常严峻。
自2004年12月24日印尼发生大地震后引发大海啸以来,全球7级以上地震活动频度明显加强。今年,1月12日发生了海地7.3级地震、2月27日智利发生8.8级特大地震、3月11日日本东海岸9.0级特大地震,监测数据表明:全球7级以上地震活动趋势明显偏高于往年。国内外地震专家趋于一致的观点:全球地震已经进入活跃期。
我国地震活动整体上有所加强,特别是中强以上的地震发生的频度偏高于上一个地震活动幕,近年来,5级、6级以上发生的频度呈逐年上升的势头。一些权威专家预测:我国地震正步入一个新的活跃期,进入跨入新世纪以来的第一个地震活动幕阶段。
我区地震整体上日趋活跃,有感地震和强有感地震不断发生,但没有发生过中强地震。粤桂琼交界地区的桂东南是近几年广西有感地震频发地区。
(二)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新要求
党中央更加关注民生工程。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明确了防震减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
国家调整了防震减灾战略,明确提出“防震减灾工作由重点防御转变为有重点的全面防御。”
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家对防震减灾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了防震减灾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其中:政府26项,除地震部门以外的各有关部门的职责23项,地震部门28项。
《中央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因此,加强防震减灾这一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执政为民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客观需要,是国家综合实力发展的需要。
(三)防震减灾事业自身发展的需求
地震是小概率、突发性强、灾害重、影响大、预测难的事件。防震减灾事业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努力,预防为主,财政投入”社会公益事业。地震事件的性质决定了防震减灾必须坚持“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原则。
我市防震减灾事业三大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仍处在起步阶段,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四)社会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新需求
近几年来,国内外一系列的地震事件,给广大人民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地震以及最近的日本特大地震,我市广大市民高度关注着本市的地震安全。搞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求。
(五)新形势下经济建设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