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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贵港市防震减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组织指挥保障、财政保障、队伍建设保障、地震应急反应保障稳中增强。

三、当前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地震科技监测都是单台、没有构成网络,作用发挥有限;我市一半以上的国土面积还存在地震监测盲区;二是目前我市工程抗震设防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简单、粗糙,地震小区划等震害防御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地震灾害快速评估机构不成体系,地震速报能力、快速反应机制、地震应急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四是防震避震知识普及还没有完全覆盖到全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的意识仍有待全面强化;五是地震应急救援刚刚起步;六是各部门之间协同防震减灾、形成合力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七是防震队伍弱小、人才匮乏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四、“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防震减灾一起抓;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实施好《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在实施“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后总体实力有所增强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政府主导,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强化城市和农村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建设,为完成国家提出的到2020年防震减灾目标和任务,为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编制的依据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规划。

  (三)编制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的稳定。

  2.防震减灾规划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适度超前的原则。

  3.减灾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一起抓的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防震减灾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提高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内涵;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府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提高防震减灾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效能。

  4.综合防御与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我市未来地震形势、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和社会需求,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防御。坚持与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相衔接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分步实施。

  (四)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按照“到2020年全市防震减灾能力初步达到国家中等发达城市的水平”的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规划目标,“十二·五”期间,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到2015年,市政府所在地和各县(市、区)行政所在地以及人口集中的建制镇等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即达到抗御Ⅶ度以上地震(地震动参数0.1g)的设防能力,全面提高我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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