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科技型、社会性、基础性公益事业,是建设和谐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8.0级地震、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7.1级地震、2011年3月11日日本9.0级特大地震、2011年3月24日缅甸7.2级地震,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震例再次表明:走科学的防震减灾之路,是有效减少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根本所在。
2020年前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为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 “到2020年,我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奋斗目标,防震减灾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三大战略和“面向社会,面向科技,面向经济,面向市场”。现结合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防震减灾工作现状,在认真总结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日本9.0级特大地震出现的新情况的基础上,编制我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发展规划。
贵港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是市政府指导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认真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确定防震减灾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并以此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发展规划。
二、贵港市防震减灾“十一·五”专项规划落实概要
“十一·五”期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地震局的认真指导和帮助下,我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执行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态势。
(一)地震监测手段填补了我市的空白
完成市地下流体监测、数字地震遥测的数字化改造,提高全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二)震害防御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市和县(市、区)都把建设工程项目纳入基本建设行政审批程序,并作为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条件,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逐步规范化,抗震设防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
(三)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取得了重要进展
全市构建了较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救援装备有所改观,应急通讯有新保障。
(四)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展开
全市坚持以学校为地震宣传工作的切入点,以社群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产品多种、手段更新等模式,努力实现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全社会覆盖,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显著,服务社会的领域不断扩大
通过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环境优化年、企业服务年”活动等,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社会的能力日益提升。
(六)行政执法力度增强
通过开展防震减灾检查活动,有力地整治了不按法律法规进行防震避震的现象,对个别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采取了责令整改措施。通过行政执法促进了防震减灾工作向深度拓进。
(七)基础设施建设有质的飞跃
随着投入的增大,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建成了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地震监测、地震应急交通与通讯、地震速报、震害防御技术等从无到有,从有到强。
(八)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全市地震系统队伍不断充实、调整、优化。每年派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种培训班,使全市防震减灾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反应能力、行政管理能力、行政执法能力等显著提升。
(九)各种保障措施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