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延期的理由一般为:案情复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正常到庭、需要补充新的证据以及其他确实需要延期的情况。
仲裁文书样式之二十六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件中止处理审批表
案 号
| ×劳人仲字〔20 〕 号
| 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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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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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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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 被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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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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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止的期限:
|
要求中止的理由:
承办人: 年 月 日
|
仲裁委
员会审
查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仲裁庭
组成
| 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
仲裁员: 书记员:
|
备注
|
|
仲裁文书样式之二十六
《案件中止处理审批表》说明
一、文书依据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
四十六条 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出现案件中止审理事由时,报请批准中止处理填写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中止处理应在受理仲裁申请后、结案前提出。
2.案件经过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相关负责人批准中止审理的,要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期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期限。
3.中止的理由一般为: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
仲裁文书样式之二十七
撤回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对 年 月 日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
撤回仲裁申请理由: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注: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系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用钢笔、圆珠笔书写。
仲裁文书样式之二十七
《撤回仲裁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
四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用于仲裁庭立案后作出裁决前,申请人自愿撤回仲裁申请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撤回仲裁申请时应当在撤回申请上写明撤回申请的原因。
2.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应当自愿、合法,劳动人事仲裁机构需对合法性、自愿性、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问题进行审核。
3.仲裁机构审核通过后,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向申请人发出《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向被申请人发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不同意撤回申请的,应当出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撤回仲裁申请,继续审理案件。
仲裁文书样式之二十八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书
×劳人仲字〔20 〕 号
申 请 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被申 请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案由及处理过程
申请人诉称:
被申请人辩称:
本委查明:
在本委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员:
书记员:
年 月 日
仲裁文书样式之二十八
《仲裁调解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员会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原籍、现住址;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务、律师只需写姓名及律师事务所所名;单位写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情况等。
2.调解书需列明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事项及金额。
3.调解书中可简要列明查明的事实。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被申请人辩称”及“本委查明”的部分可省略,在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及金额后,直接列明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
4.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须具有可执行性。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写明协议履行时间、履行的方式、支付的金额。如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未完全获得实现,应注明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
5.调解书由当事人(或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6.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
仲裁文书样式之二十九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裁决书
×劳人仲字〔20 〕 号
申 请 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被 申 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第 三 人: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诉称:
被申请人辩称:
本委查明:
上述事实,有庭审笔录、当事人陈述及相关书证(或证人证言等)为凭,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本委认为:
根据 的规定,裁决如下:
一、
二、
三、
(仲裁终局适用)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四十七条、第
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该项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非仲裁终局适用)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
仲 裁 员:
年 月 日
书 记 员:
仲裁文书样式之二十九
《仲裁裁决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四十六条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
五十二条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当事人权利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调解不成的,依法做出裁决时使用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区分终局与非终局裁决项目。按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
四十九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案件时,裁决内容同时涉及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应分别作出裁决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权利。
(二)裁决书格式
裁决书可以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性质、案件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及处理过程概述。
(1)案件编号应包括仲裁机构简称、仲裁文书性质(终或非终)、年份、案号,如粤劳人仲终字〔2009〕1000号。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原籍、现住址;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务,律师只需写姓名及律师事务所所名;单位写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情况等。有反申请并合并审理的,注明申请人(被反申请人),被申请人(反申请人)
(3)案由及处理过程。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如果有反申请的,应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本委受理后,被申请人在答辩期内提出反诉请求,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开庭对本申请及反申请进行了合并审理,申请人(被反申请人)、被申请人(反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包括申请人诉称、被申请人辩称、本委查明、本委认为、裁决依据、裁决结果、起诉权及起诉期限告知。
(1)申请人诉称部分,简要摘录仲裁申请书中事实和理由部分要点,明确写明申请人仲裁请求。如有追加或变更,可能导致时效争议的,最好注明时间。
(2)被申请人辩称部分,简要摘录答辩书或口头答辩意见的要点。
(3)本委查明部分。本委查明的案件事实,是据以论证及裁决的基础。所有裁决结果所依据的论据在查明部分均应有所体现。
(4)本委认为部分。对争议的事实及对证据的采信进行认定,区分责任,论述支持或驳回申请人请求或被申请人主张的理由。
(5)裁决的依据,裁决的结果、金额,起诉权的告知部分。援引裁决的依据时以法律法规效力层级为顺序,援引规范性文件及法院的司法解释时通常用“参照”。
(6)裁决结果必须写明具体的履行期限、履行的方式,并有可执行性,裁决金额应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