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名师培育暂行办法的通知

  5.培育期内科研课题情况。
  6.参与限时制作课件的考试与论文答辩情况。
  7.培育期内岗位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名师培育合格证书。
  四、培育形式
  (一)自主参与式。实行全程自主参与式培训,开发培育对象本身的教育资源,注重强调培育对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研究、自我实践。
  (二)班组结合形式。培育对象实行统一组班、以学科分组的培训形式。
  (三)双基地双导师培训形式。以区内外著名师范院校为理论学习基地,以区内外中小学名校为实践教育教学基地;以高校教育理论及学科专家为理论学习导师,以培育基地的名师或教研员为实践导师。
  (四)定期研讨与导师跟踪指导相结合。名师培育学科负责人对名师培育对象在教育教学实践、科研及专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形成讨论专题,进行集体研讨。对个别性的问题,则由导师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跟踪指导。
  (五)开放性培训。充分利用国内国外的优质教师培训资源,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到区内外著名师范院校、教师培育基地、中小学名校、校本培训优秀基地学习培训。
  五、考核管理
  (一)健全考核机制
  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实行全程动态管理,逐年考核,不达标即淘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自然淘汰:
  1.违法违纪者;
  2.未经同意不参加培训者;
  3.单次培训缺勤五分之一学时或累计缺勤三分之一学时者;
  4.未能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及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5.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
  (二)完善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分为平时考核、中期考核和达标考核。
  平时考核:分集中研训考核和分散研修考核,成绩各占50%。集中研训考核主要对出勤情况、研训学习表现与作业完成情况、综合研修报告等三项内容进行考核;分散研修考核,主要对名师培育对象的教育教学实践、课题研究等内容进行考核。
  中期考核:名师培育对象培育期满2年时,由培育对象写出阶段性个人发展报告,查看个人研修成长记录,了解个人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和各年度发展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其开展支教、讲座等活动进行评价评估。
  达标考核:名师培育对象按时完成研究论文开题报告,及时完成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