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发展
(一)大力推进扩权强县。按照“依法合规、能放就放、责权统一、规范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采用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两种形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市下放和委托下放县级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桂政发〔2010〕72号文件的附件《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和《委托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明确的具体事项为准。落实扩权强县工作方案,公示扩权事项,明确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承接责任,做好放权实现管理的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放权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加强对扩权事项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做到权责对等,依法行政。
(二)推进城镇化示范县工作。今年东兴市作为自治区城镇化示范县,要求加强培育发展、典型示范等工作,重点实施县城道路建设、供水水质达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完善提升、城乡规划一体化、建筑节能等“五大工程”。
(三)加强自治区重点镇、小康示范镇建设。
1.实施扩权强镇试点。我市推荐东兴市江平镇、港口区企沙镇等2个基础较好、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镇作为自治区扩权强镇试点镇,以委托、授权等形式,赋予扩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授权。
2.开展我市重点镇动态管理工作。落实我市重点镇(扩权镇)、小康示范镇考评机制;加快重点镇、小康示范镇的发展。
3.落实和完善重点镇、扩权镇的扶持政策。把政策落实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范畴,重点是落实和完善有关财政、信贷、市场化城镇经营、用地倾斜、土地置换和调整、土地供应、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扶持政策,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在各重点镇组织实施。
4.积极促进重点镇产业集聚。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重点镇产业发展用地,启动重点镇工业集中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重点镇投资建设各类综合或专业性市场,吸引新办企业入驻重点镇工业集中区。
5.加强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五个一”项目建设,即编制一个总体规划、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对一条主街道进行风貌改造、修建一条排水沟、建设一批文化、卫生、计生、民政和体育设施。在具备条件的重点镇,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探索开展城镇基础设施服务的市场化运作试点。
三、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建设
(一)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继续配合推进高速公路网建设。
(二)继续推进公路网建设。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全面启动建制村沥青或水泥路建设,提高农村地区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三)全力推进沿海港口建设,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重点推进20至30万吨级深水航道以及东湾403#-407#泊位大型专业化深水码头建设;新开工云约江南作业区1#-4#泊位等项目;建成30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
四、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一)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的意见》(桂政发〔2010〕87号)中完善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要求,抓紧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规划管理监督工作。抓好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审核、规划成果审批等环节,提高城乡规划编制质量;严格实施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树立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三)塑造城镇特色,彰显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特色。继续深入开展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着力抓好特色名镇名村建设;编制符合我市地域风格的城市风貌特色规划,开展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开展一批重点区域特色项目建设;继续抓好特色名镇名村建设,突出村镇风貌特色。市住建委要牵头组织技术部门,根据农村民居地域建筑特点开展风貌特色研究,对村落风貌(包括对村落布局、住宅建筑模式、村落建筑文化等方面)进行探索研究,从中探索出适合农村的村落住宅建筑和配套设施模式,更好地传承和保护本地村镇建筑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