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2011)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1. 开展“六个一”活动,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全市各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召开1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开展1次彻底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举办1次全员参加的消防知识培训,组织1次实地灭火逃生演习,出1期消防宣传墙报或利用新闻媒体刊播1份消防稿件,张贴2条消防宣传标语或悬挂1条消防宣传横幅(宣传标语附后)。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 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全市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及逃生自救常识,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重点为公共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和“六小场所”等六类场所。针对此类场所人员流动性和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的特点,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指导落实“三提示”,因地制宜创新消防宣传的形式和方法,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3. 强化消防培训,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群众通俗易懂、有效的消防宣传方法,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强化消防培训,努力做到人人受宣传教育培训、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人人学会逃生自救技能;加强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宣传力度,要督促社会单位针对不同岗位、工种特点,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人人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培训普及新《消防法》及配套的消防法律法规,让群众增强消防安全素质,关注生命安全。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舆论氛围。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各县(市、区)要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为载体,结合当地火灾形势和秋冬季节火灾特点,通过悬挂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引导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和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在显眼的位置设立至少1版消防宣传栏或2条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或横幅。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