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1〕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做好我市一年一度的全国“119”消防日宣传工作,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动员社会各行各业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参与消防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筑牢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统一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围绕构建和谐玉林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及《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见附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7-13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统一举行“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大力推进《纲要》宣贯工作。
1. 11月9日,全市统一举行“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辖区主要广场和街道通过设立消防咨询服务点和流动消防站,组织消防宣传文艺演出、消防技能表演,开展消防知识竞赛、举办消防运动会等形式,全面拉开“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序幕,扩大消防宣传活动的社会各界参与面和覆盖面。市消防教育基地和各消防站将对外开放。届时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可报名参观。活动将通过参观消防技能表演、开展模拟火场逃生游戏、实地灭火体验等活动,引导社会单位、广大群众积极了解消防工作、参与消防工作,学习和掌握防火灭火、自救逃生技能。
2. 掀起宣传《纲要》热潮。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是指导全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将11月份作为《纲要》宣贯月,大张旗鼓开展《纲要》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辖区实际,分类做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试点和推广工作。市政府将把开展《纲要》宣贯、落实工作作为考评各地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