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9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梧州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加快梧州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69号)提出的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1〕4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商务部、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建设“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旅游休闲基地”的战略奋斗目标,紧紧抓住东部产业转移机遇,借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从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实际出发,构建具有梧州特色并在整个西江流域占据重要地位的新型商贸业体系,发展现代大商业,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紧密配合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休闲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步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民营经济、集体经济、外资经济为支撑,依托并拓展老城区的商贸业体系,发展新城区、县域及农村的商贸业体系,整合、搭建物流交换平台,调整市场结构,优化商业网点布局,重振“百年商埠”,发挥市场流通的先导作用,以完善市场推动消费的增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努力构建商品市场体系新格局。经过5年的努力,构建具有规模型、规范型、辐射拓展型的批发贸易市场体系、特色专业市场体系、社区服务市场体系、加工辐射市场体系和超级连锁市场体系,将梧州建设成高效便捷、诚信安全、管理科学的“现代百年商埠”。[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招商局、供销社、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