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税收优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已有的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桂发[2010]34号文件中提到的将自治区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中有关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税收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优先保障用地。优先统筹安排用地指标,满足列入市发展规划的重点服务业项目的用地要求。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五)加大金融支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中小服务企业创业投资风险基金,引导支持服务企业开展境内外融资,满足服务业企业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六)落实价格和收费政策。对列入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水、用电价格基本同价。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城市社区服务业电费按照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执行。对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企业应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要给予适当优惠。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海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服务业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文化局、国资委、招商局、旅游局、统计局、物价局、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责任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将任务落实到配合单位,督促指导配合单位开展工作,组织相关材料,按要求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制度,规范服务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制定重点服务行业标准,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市级服务业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四)建立完善统计制度。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建立服务业统计机构,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建立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体系。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举办服务业系列文件专题学习培训班,对县、区、乡、镇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服务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文件、做好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抓好服务业中高级人才和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面向国内外招聘一批现代服务业急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到我市工作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加强工作检查。建立健全服务业考核评价体系,将服务业的重要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市直属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绩,取得成效。对各县区、各部门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单位:市商务局。
(八)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学者深入解读发展服务业的思路、政策、重点、内容。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杂志专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反映我市发展服务业的最新进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服务业工作进展情况,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附件:1.加快北海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分工表
2.加快北海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1:
加快北海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 重点工作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责任人
| 时间要求
|
一、推进重点行业优先发展
|
1
| 商贸流通业
| 加快规划和建设一批集散力强、在全区、全市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城市商业网点,推进中心商业区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大力发展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加快建设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网络,构筑便利通畅的农村商贸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着力培育一批大中型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
| 市商务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供销社
| 蒋达
| 2011-2015年
|
2
| 物流业
|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运输业,构建快捷、高效、环保的现代物流网络;推动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的发展,配套建设若干个物流集散节点;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加快行业物流发展,推进供应链、农村物流体系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
| 市发改委
| 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北部湾办
| 朱会东
| 2011-2015年
|
3
| 信息服务业
| 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3G和宽带网络建设,实现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发展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网络增值服务和软件与系统集成服务,着力培育网络出版、数字娱乐等信息服务业;加快物联网发展,建设一批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和产业支撑平台。
| 市工信委
| 市发改委、市广电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
| 吴绚
| 2011-2015年
|
4
| 旅游业
| 加快推进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和银滩旅游景区、星岛湖景区建设;创建一批国家A级景区;丰富完善自然观光、养生度假、滨海度假;加强与东盟和泛珠区域及周边省区旅游合作,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加强旅游安全与质量体系建设,加大旅游执法和市场监督力度。
| 市旅游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
| 许华本
| 2011-2015年
|
5
| 文化体育产业
| 推进广播影视、报刊、出版、演艺、文化娱乐、数字动漫、休闲体育等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打造一批文化产品、体育赛事知名品牌;引进和培育一批文化体育战略投资者,构建有北海地方民族特色、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体育产业基地、文化体育产业园区、文化产业项目集群;推进一批大型现代文化演出场地、运动训练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提供载体;加快培育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群,重点建设北海动漫基地、山东省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
| 市文化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体育局、广电局、商务局
| 陈月梅
| 2011-2015年
|
6
| 金融服务业
|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机构;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一批优势、特色企业上市。
| 市金融办
| 中国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
| 李小文
| 2011-2015年
|
7
| 餐饮住宿业
| 培育一批餐饮业企业品牌;大力发展特色餐饮和农家乐休闲街区;大力开拓大众化餐饮市场;加快发展阳光早餐;推进绿色餐饮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餐饮品牌企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知名酒店;加快建设商务、休闲、养身等面向大众旅游的接待基地;培育建设一批季节鲜明、各具特色的农家乐休闲度假中心。
| 市商务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旅游局
| 蒋达
| 2011-2015年
|
8
| 会展服务业
| 加强会展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整合各种展馆资源;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培育壮大会展主体,吸引国内外大型会展公司、会展服务公司到我市举办各种展会;促进会展业与旅游、商贸产业及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 市商务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 蒋达
| 2011-2015年
|
9
| 服务外包业
| 加快我市服务外包集聚区建设,积极承接服务外包企业和订单转移,大力培育和开拓外包新市场;加快建立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认证资质的服务外包出口企业。
| 市商务局
| 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 蒋达
| 2011-2015年
|
10
| 中介服务业
| 重点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信息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风险投资、融资担保、产权交易、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检测、评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中介服务企业和专业人才,加快培育一批优质骨干中介企业。
| 市科技局
| 工信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工商局等
| 黄健
| 2011-2015年
|
11
| 新型服务领域
| 加快发展科技、教育培训等服务业,大力发展医疗保健、养老托幼、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业,规范发展房地产、物业管理等服务业,培育更多的服务业新增长点。
| 市商务局
| 市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卫生局、市教育局
| 李沛新
| 2011-2015年
|
二、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
12
| 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 积极开展区域综合性购物促消费活动和节庆促消费活动;每年选择5类重点消费品组织3次集中促销活动,拓展城乡消费市场;积极实施家电下乡、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积极培育旅游、健身、信息、文化、娱乐、家庭服务等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健康发展。
| 市商务局
| 市工信委、住建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 蒋达
| 2011-2015年
|
13
| 大力培育重点企业
| 鼓励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大型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
| 市发改委
| 市工信委、卫生局、文化局、国资委、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金融办、商务局
| 朱会东
| 2011-2015年
|
14
| 着力打造服务业品牌
| 积极实施服务业品牌发展工程,贯彻落实自治区服务业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服务业品牌的认定办法,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
| 市质监局
| 工商局及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
| 沈祖亮
| 2011-2015年
|
15
| 加快服务业改革创新
| 加大服务业改革力度,不断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推动国有服务业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开发新型服务。
| 市国资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卫生局、文化局、北部湾办、地税局、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物价局、国税局等
| 李绍文
| 2011-2015年
|
16
| 积极扩大对外开放
| 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资投向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新兴服务业,吸引跨国公司、跨国采购中心、国际会展公司、市场中介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国际运输、国际旅游、劳务输出、对外工程等我市有一定优势的国际服务贸易,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技术开发、采购分销、物流代理等机构。
| 市商务局
| 市发改委、招商局、工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文化局、北部湾办、地税局、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物价局、国税局等
| 蒋达
| 2011-2015年
|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17
| 放宽市场准入
| 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服务领域,放宽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
| 市工商局
| | 聂邕坪
|
|
18
| 加大财政支持
| 市财政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市直属各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 市财政局
| 市发改委、商务局
| 欧阳经华
|
|
19
| 实行税收优惠
|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已有的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桂发〔2010) 34 号文件中提到的将自治区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中有关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税收扶持力度。
|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
| 黎海君、杨 珍
|
|
20
| 优先保障用地
| 优先统筹安排用地指标,满足列入市发展规划的重点服务业项目的用地要求。
| 市国土资源局
| | 黄海波
|
|
21
| 加大金融支持
| 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中小服务企业创业投资风险基金,引导支持服务企业开展境内外融资,满足服务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 市金融办
| 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市银监局
| 李小文
|
|
22
| 落实价格和收费政策
| 对列入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水、用电价格基本同价。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城市社区服务业电费按照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执行。对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企业应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要给予适当优惠。
| 市物价局
| | 钟亚华
|
|
四、强化保障措施
|
23
| 加强组织领导
| 成立北海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服务业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北部湾办、地税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招商局,物价局,国税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北海分行以及市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有关领导机构。
| 市商务局
| 各有关部门
| 蒋达
| 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
24
| 优化市场环境
| 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制度,规范服务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 市工商局
| 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文化局、北部湾办、地税局、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质监局、金融办、物价局、国税局等
| 聂邕坪
| 2011-2015年
|
25
| 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 制定重点服务行业标准,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北海市级服务业标准体系。
| 市质监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局、文化局、北部湾办、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金融办等
| 沈祖亮
| 2011-2015年
|
26
| 建立完善统计制度
| 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建立服务业统计机构,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建立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体系。
| 市统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局、文化局、北部湾办、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金融办等
| 陈延强
| 2011年底前完成
|
27
| 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
| 举办服务业系列文件专题学习培训班,对县、区、乡、镇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服务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文件、做好工作的能力。
| 市商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文化局、北部湾办、旅游局、金融办等
| 蒋达
|
|
28
| 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
| 抓好服务业中高级人才和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面向国内外招聘一批现代服务业急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到我市工作或服务。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局、文化局、北部湾办、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金融办等
| 郑廷仁
| 2011-2015年
|
29
| 加强工作检查
| 建立健全服务业考核评价体系,将服务业的重要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市直属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绩,取得成效。对各县区、各部门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
| 市商务局
| 各有关部门
| 蒋达
|
|
30
| 加强舆论宣传
| 组织学者深入解读发展服务业的思路、政策、重点、内容。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杂志专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反映我市发展服务业的最新进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服务业工作进展情况,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
| 市委宣传部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局、文化局、北部湾办、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金融办等
| 梁思奇
| 2011-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