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的主题由访谈单位自定并提前一周以上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宣传。
加强宣传
市局确定统一安排的访谈日程,通过互联网站首页和其他大众媒体进行宣传,并为基层办税服务厅制作统一的宣传展板。
基层局通过新办户培训会、告知书和税企邮箱等形式对本单位的访谈日程进行宣传。
做好现场及跟踪服务
(一)现场协调和应急服务
访谈单位的纳税服务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启用和关闭网站访谈功能、对访谈嘉宾进行操作辅导等现场组织工作,对属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青国税发〔2008〕123号)规定的举报投诉、媒体曝光、互联网舆情、征纳争端、纳税人群访、办税网络故障等6类应急事项,组织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应急服务。
市局业务处室在访谈过程中受理的非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问题,原则上要现场联系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予以答复,确实无法现场答复的可以告知提问人事后补充答复。
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市国家税务局在访谈过程中受理的非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等信息要立即向市局纳税服务处反映,由市局协调有关单位予以落实和回复,确实无法现场答复的可以告知提问人事后补充答复。
(二)跟踪解决访谈问题
访谈单位和部门负责对访谈记录进行整理,并对需要事后落实的问题进行跟踪协调处理和宣传工作,具体包括:
1.访谈发言整理与问题落实
纳税服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访谈发言进行整理,对需要事后落实的问题,以签报的形式报本单位领导批示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基层局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需要事后落实的访谈问题报市局纳税服务处,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待落实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于复杂的跨部门综合性问题,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持续改进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92号)的有关规定研究解决。
2.访谈问题回访与持续改进
对待落实问题的相关纳税人,由12366在线服务中心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回访,形成满意度评价并予以公开。对于纳税人仍然不满意的答复和处理,经局领导批示后继续由业务主管部门研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