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北政办〔2011〕2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和全市“清剿火患”战役要求,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维护社会安全与和谐发展,确保第24届世界客属恳亲大会顺利举办。市政府决定,从11月1日至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确保效果
今年,我市“119”消防日宣传活动要突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关注生命安全,关注社会和谐,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以“防火墙”工程为载体,以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和宣贯《纲要》为重点,突出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的教育和实践,实现宣传“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的四化目标,增强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各单位要及早制定方案,掀起一次宣传高潮,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降低我市的火灾发生率。
二、丰富内容,广泛宣传
在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我市将以广场消防宣传、“清剿火患”新闻发布会、消防摄影大赛等活动为重点,采取举办消防文艺晚会、消防演练、开放消防站、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媒体广告、楼宇电视、手机短信、报纸专版等手段,向学校、家庭、社区、企业、农村、渔港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浓墨重彩地推动我市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渔港”。
三、全民参与,重在普及
在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单位要以围绕重点,突出主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政府、社会和消防部门“三位一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工作引向深入。
(一)各级政府和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活动。
1.县区政府要大力支持辖区内开展的各项消防宣传活动,对群众性宣传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消防宣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
2.大力宣传《纲要》。“119”消防日期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在单位内部大力开展《纲要》的宣传和学习,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利用LED显示屏播发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消防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