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1〕5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十届州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阿坝州“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做好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四川省消防条例》、《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阿府发〔201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四川藏区工作会议和州委、州政府“十二五”期间发展战略,推动全州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消防事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推进城乡消防一体化;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坚持防消结合,着力完善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发展思路
立足阿坝州在全省的区域定位和整体发展战略,以整体消防规划布局、实施和基础建设为主线,以藏区、景区、灾区、城市枢纽和农村边远地区消防安全为重点,优先解决历史欠账,优先破除发展瓶颈,优先建立长效保障,推动全州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总体目标
1.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编制、修订、实施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各县(含重点景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城乡、农牧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