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级畜产品质检中心。市级投资1.43亿元,购置流动检测车和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购置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基本设备。
(三)县级畜产品质检站。49个县投资2.94亿元,购置流动检测车和高效液相色谱仪、自动酶标仪等先进仪器设备,购置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常规设备。
附件4:
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建设
饲料工业和兽药产业均是独立的工业体系,也是畜牧业主要投入品,大力发展饲料、兽药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对从源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现状
全省现有饲料生产企业1027家,饲料产量1086万吨,总产值298亿元;兽药生产企业143家,产值34亿元;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数量及产值位居全国前列。但是我省饲料兽药企业区域分布差异大,发展不均衡,饲料企业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和沧州两市,兽药企业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和保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名牌产品少,市场占有率低;企业科研能力差,绝大多数属于同质低价产品,科技含量低,没有竞争力。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底,全省饲料企业数量保持在800家左右。力争培育年产100万吨以上的大型饲料企业集团3-5家,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20-30家。全省饲料总产量1300万吨,饲料工业产值350亿元。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按GMP标准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标准。省内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队伍,强化基层综合执法。严格行政许可条件,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坚决不予申报、年检或者备案。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对违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二)引导企业整合。引导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整合重组,强强联合。对严重违规企业或者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予以关停并转。加强科技创新,帮助企业上等级,上规模,上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质量监测。健全完善省、市、县饲料兽药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抽检工作,发现不合格产品认真追根溯源。监督企业强化内部质量机构建设,确保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质量。